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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力企业:
现将电监会关于印发《电监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5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开展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是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是保障电力建设顺利推进,实现电力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找准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电力工程建设依法施工、安全生产监督与责任体系、应急体系与机制、新建机组并网安评等方面的排查力度,扎实做好电力建设各项工作。 二、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电力建设项目进行自查自纠,于2010年3月3日前,填写《电监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和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连同排查工作总结一并报我局。 三、各企业要精心组织,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排查工作的质量,我局将适时对排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可登陆南方电监局网站下载排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使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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