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发电企业: 安全阀是防止锅炉运行中超压,避免引起设备重大恶性事故的重要安全部件。2009年,国家电监会专门下发了《关于电站锅炉安全阀整定压力偏差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在对全国范围内90多台电站锅炉约800只在役弹簧安全阀进行的校验调整中,发现大部分安全阀整定压力偏差不符合要求,存在超期校验和运行中随意提高整定压力等问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现将《通报》转发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近年来,国内相继发生多起因锅炉安全阀整定压力存在偏差引发的事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阀整定压力偏差问题和调整校验工作,将其作为安全生产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警惕,加强管理,坚决防止由此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排查隐患,认真整改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要求,在锅炉安装、大修完毕及安全阀检修后认真校验安全阀整定压力,按照规程进行必要的操作试验,仔细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整改,确保安全阀可靠动作,提高锅炉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三、建章立制,重在长效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站锅炉安全阀应用导则》(DL/T959-2005))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每年对在役电站锅炉安全阀至少校验一次,对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阀至少进行一次排放试验或在线校验,安全阀的校验一般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对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加锁或加铅封,并在锅炉技术登记薄或压力容器技术档案中记录。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不断规范和完善安全阀校验工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四、齐心协力,共保安全 各单位要将安全阀的检查校验纳入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南方电监局将按照电监会、各省(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督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将安全阀检查校验作为督查内容之一。同时,将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将其作为一项常态监管内容抓实抓牢,切实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附件2中需要报备的内容以正式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送南方电监局。其中,各发电集团(分、子)公司汇总所属(管)电厂有关情况后统一报送,各独立发电企业直接报送。附件2表格可在南方电监局网址http://nfj.serc.gov.cn/cn/index.html下载。
附件:1、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