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监局圆满完成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9月12日至21日,南方电监局组织督查组对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9个电力企业及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由南方电监局郭智局长任组长,赵忠平副局长任副组长,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和部分安全专委会成员参加了督查组。
本次督查主要围绕整治方案12项内容进行,重点检查了参建各方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施工区安全防护、文明生产和对重大隐患和危险源整改的情况。督查组认真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及勘察(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报;检查了施工现场;查阅了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对照《南方区域电力建设施工督查评价表》的七大部分76项内容进行打分评价。督查完毕后,督查组通报了检查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各受检单位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此次督查,督促了各电力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电监会关于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的各项要求,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共同促进南方区域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