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区域完成跨区跨省电能交易重点检查
来源:南方电监局 日期:200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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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15日,南方电监局会同区域内的城市电监办及相关省(区)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组成检查组,对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省(区)的有关电网企业、调度交易机构和发电企业进行了跨区跨省电能交易重点检查。

检查组通过与有关企业座谈及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电网公司,广东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天生桥一级水力发电厂)、中国大唐广西分公司(龙滩水力发电厂)、中国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公司(天生桥二级水力发电厂)2007年及2008年跨区跨省电能交易的有关情况、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文件的执行情况、2007年及2008年跨区跨省电能交易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等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各电力企业都能积极配合。从检查结果看,总体上,各电力企业能严格按照《关于促进跨地区电能交易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05]292号)、《跨区跨省电力优化调度暂行规则》(电监输电[2003]2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开展有关工作,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和电监机构的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与披露。

下一步,检查组将在广州召开检查总结会,并整理形成检查报告,报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