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监局正式启动《广东省节能发电调度经济补偿办法》起草工作
来源:南方电监局 日期:2009年4月3日
相关下载:  点击下载

3月30日,南方电监局下发《关于〈广东省节能发电调度经济补偿办法〉起草工作安排的函》,正式启动《广东省节能发电调度经济补偿办法》起草工作。

广东省是国家确定实施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的五个省份之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2008年度广东省节能发电调度发电机组基础排序表〉的通知》(粤发改能〔2008〕1241号)规定,由南方电监局依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电监市场〔2006〕43号),牵头制订节能发电调度调峰调频备用补偿办法。按照国家电监会的工作安排,为更好地推进办法起草工作,南方电监局于近日成立了《广东省节能发电调度经济补偿办法》起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南方电监局、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组成。按照计划,工作小组将陆续开展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预计《广东省节能发电调度经济补偿办法》将在6月底前完成起草及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