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日,南方电监局行政处罚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南方区域涉嫌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情况。会议审议了六家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企业的违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会议决定对未依法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违规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经营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的处罚。对未依法取得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行为做出警告的处罚,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处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