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审批结果公示
第二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第23次电力业务许可审批会议于2006年9月18日召开,现将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审批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5日:
1. 准予大新县常胜水利发电有限公司上利水电站#1、#2机组(2×3.6MW)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2. 准予大新黑水河水电有限公司格强水电站#1、#2机组(2×3.6MW)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3. 准予那坡县那恩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百布水电站#1、#2机组(2×1MW)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4. 准予广西龙州县水口水利电业有限公司鸭水滩水电站#1、#2、#3机组(3×1.25MW)、七里滩水电站#1、#2、#3、#4机组(4×1.25MW)、水口水电站#1、#2、#3、#4机组(3×1.25MW+1×0.8MW)和先锋水电站#1、#2机组(2×0.5MW)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5. 准予宁明县明江水利发电有限公司浦下水电站#1、#2、#3、#4机组(4×0.5MW)、鸠鸪水电站#1、#2、#3、#4、#5机组(4×1.25MW+1×0.8MW)和派连水电站#1、#2机组(2×2MW)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6. 准予西林县丰水河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猫街水电站#1、#2机组(2×3.6MW)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7. 准予广西昭平县富勤水利发电有限公司三门滩水电站#1、#2、#3机组(3×1.6MW)、旺坪水电站#1、#2、#3机组(3×1.6MW)和良佑二级水电站#1、#2机组(2×1.6MW)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8. 准予荔浦长滩河水利电业开发有限公司福旺水电站#1、#2、#3、#4机组(2×2MW+1×5.5MW+1×5MW)、大江水电站#1、#2、#3、#4机组(4×0.5MW)和古信水电站#1、#2、#3机组(2×0.32MW+1×0.4MW)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9. 准予大新县华源发电有限公司中军潭水电站#3机组(1×1MW)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10. 准予蒙山县湄江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福利水电站#1、#2、#3机组(3×1.25MW)、古湄水电站#1、#2、#3机组(3×0.8MW)、垌口水电站#1、#2机组(2×1.25MW)、三江口水电站#1、#2机组(2×0.5MW)、文圩水电站#1、#2机组(1×0.2MW+1×0.32MW)、中良水电站#1、#2机组(1×0.32MW+1×0.125MW)、古排水电站#1、#2机组(1×0.125MW)、峡口水电站#1、#2机组(1×0.075MW+1×0.1MW)、三石水电站#1、#2机组(2×0.125MW)和夏宜水电站#1、#2机组(1×0.20MW+1×0.32MW)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