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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审批结果公示
第十八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于2008年4月23日召开办公会议,审查批准了6家发电企业,审批结果如下,公示时间5日:
1、准予许可云阳江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八甲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8MW(6×3MW)水电机组从事发电业务。
2、准予许可贺州市华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大黎三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3.75MW(3×1.25MW)水电发电机组从事发电业务。
3、准予许可郁南县西能水电有限公司深水河电站总装机容量4.8MW(3×1.6MW)水电发电机组从事发电业务。
4、准予许可郁南县兴盛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冲梅电站总装机容量2.1MW(2×0.8MW+1×0.5MW)水电机组从事发电业务。
5、准予许可高要市华星水电有限公司小湘镇石迳水电站总装机容量0.32MW(1×0.32MW)水电机组从事发电业务。
6、准予许可新兴县甘力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湾边电站总装机容量0.9MW(2×0.25MW+1×0.4MW)水电机组从事发电业务。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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