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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西、海南电网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各相关大用电单位: 现将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2009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资质〔2009〕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检查,我局开展“百日执法专项行动”,通过电力行政执法,打击违规经营,营造良好电力建设市场环境,力争取得明显成效。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做好自查工作。 二、请各电网企业负责将此文转发至下属供电企业。各供电企业按照“附件2、3”要求的内容格式;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按照“附件3、4”要求的内容格式,认真填写自查表,并在每页右下方盖公章,于5月20日前报送当地电力监管机构。 三、报送材料和方式。自查表报送包括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邮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广东的企业直接报送我局资质管理处,广西、海南的企业分别报送我局广西、海南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 资质管理处联系人:陈艳君 电话:020-85125221 传真:020-85125219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603号净慧楼南方电监局电力业务许可证办证大厅 邮箱:nfj-zizhi@serc.gov.cn
广西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联系人:刘恒华 电话:0771-5796647 传真:0771-5796647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35号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办公大楼11楼1103 邮箱:gxdjb@126.com
海南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联系人:王雪瑶 电话:0898-66569316 传真:0898-66568187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38号财富中心16层1608室(邮编:570103) 邮箱:hndjb@126.com
附件:1、 2、
二ОО九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