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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表》为格式文本。
2.《申请表》封面上编号栏由电力监管机构填写。 3.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慎重填写“法定代表人声明”,该声明要求申请单位对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申请表》基本情况中“单位名称”、“法人执照(证书)编号”、“住所”的填写应当与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登记内容一致。 5.“单位类型”的填写:企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栏中载明内容一致,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 6.“注册资本(开办资金)”的填写:企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 栏中载明内容一致,事业单位填写内容与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开办资金” 栏中载明内容一致。 7.“单位代码”的填写:与申请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载明的代码一致。 8.“申请性质”的填写: (1)办理新申领许可证业务的单位是合并后的新设单位,且合并前单位已持有许可证的,填写“合并后新申请许可证”。 (2)办理新申领许可证业务的单位是分立后的新设单位,且分立前单位已持有许可证的,填写“分立后新申请许可证”。 (3)办理新申领许可证业务的单位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填写“新申请许可证”。 (4)办理换发许可证业务的单位,填写“申请换发许可证”。 (5)办理申请许可证延续业务的单位,填写“申请许可证延续”。 (6)办理申请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的单位,填写“申请许可事项变更”。 9.“许可证送达方式”的填写:申请人申请获得批准后,如希望通过邮寄方式获取许可证,填写“邮寄”;如希望前往电力监管机构处获取许可证,填写“自取”。 10.“申请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的填写:填写申请办理许可证的类别和等级,如填写“一级承装类”等。 11.申请单位应在“申请表附件材料明细”中填报各附件材料的页数或者份数。对于附件一至十四、十六、十七,填报各附件材料的页数。对于附件十五、十八、十九,填报许可证的份数。另外,申请单位根据本次申请的情况,对无需提供的附件材料,请在相应的页数(份数)栏目空白处用“/”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