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监局认真传达学习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精神
来源:南方电监局 日期:200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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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简  报
(第1期)

南方电监局                             2006年3月7日

南方电监局认真传达学习
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精神

     2006年3月6日上午,南方电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温家宝总理在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中纪委第六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学习了柴松岳主席 2月28日在国家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切实按照国家电监会要求,做好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赵忠平副局长主持会议,南方电监局海南办事处、广西办事处的同志也参加了会议。

     郭智副局长传达了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并指出,柴松岳主席在国家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治理电力行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电力行业实际出发,提出了开展专项工作应注意把握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要求,充分体现了国家电监会党组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高度自觉性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我局全体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柴主席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好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要吃准吃透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精神和政策规定,要按照国家电监会的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二是要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扎实推进南方区域电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围绕当前电力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开展治理工作。严格坚持两个“既要又要”:既要规范市场秩序,又要保持企业正常经营;既要惩治商业贿赂,又要维护行业稳定和发展。为南方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监管机构的保障作用。三是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把南方区域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中央自查自纠、集中治理、建立规章制度三阶段要求,抓紧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四是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以简报的形式,及时通报南方区域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