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区域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推进自查自纠工作
来源:南方电监局 日期:2006年7月5日
相关下载:  点击下载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简  报
(第5期)

南方区域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六日

南方区域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推进自查自纠工作

     6月14日,南方区域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广州召开工作会议,就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精神,按照国家电监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要求,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了进一步推进地方电力企业自查自纠工作。
     南方电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南方区域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智作了重要讲话。郭局长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电监会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南方区域各地方电力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电监会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电力行业自查自纠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起带头作用,尽职尽责,认真组织本系统单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二是要加强对查处案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力度,积极推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务求取得实效;三是加强信息联系,及时传递有关工作信息;四是要排除干扰,在人力、物力方面为查办案件提供坚强保证;五是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及时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动态。同时,要畅通、拓宽案件信息来源渠道,注意从群众举报、来信、来访中获取线索。加强与区域省(区)执纪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联系和协调,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把好案件线索的分析关,努力达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郭局长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各成员单位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正确处理好治理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第二,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第三,各成员单位要组建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四,要强化领导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处理好与省(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关系;第五,要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第六,要正确处理好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第七,领导小组要加强与各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到实处。
     郭局长强调,目前,南方区域电力供应趋势逐步从紧张趋向缓和,要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处理好治理、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厂网协调机制,完善电力许可业务的运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积极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全面落实保障电力供应的各项任务。
     南方电监局副局长、南方区域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忠平在会上强调,各地方电力企业必须将自查自纠、案件办理、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有机结合,畅通信息渠道,完善报告制度,抓住自查自纠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南方区域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广东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公司,广西水利电业公司,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海南发电有限公司等分别汇报了前一阶段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对下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说明。各单位都表示将按照会议精神传达部署,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扎实开展各项治理工作,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