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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今年以来,南方电监局就“如何优化监管方式,将供电监管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行了积极探索,尝试开展了供电定点监管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今年年初,在电监会供电监管部的支持和指导下,结合“12398”投诉举报情况,南方电监局在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各选取1家地级、1家县级供电企业作为供电定点监管对象,一年内不定期多次检查,督促其整改相关问题,以一年后的检查结果作为最终检查结论在南方区域内通报,达到“以点带面,促进供电企业全面提高服务水平”的目的。 为有序开展供电定点监管工作,确保检查的真实有效,南方电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随机抽查,提高检查的真实性。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并一次性书面告知,一年内不定期进行抽查,具体抽查时间不再提前通知。要求被检对象提供营业网点的详细地址、大用户及办理报装业务的名单及联系方式、电压监测点的安装数量及设置地点等资料,南方电监局随时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抽查。二是完善手段,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建立南方区域供电检查专家库,提请电监会供电部从区域外抽调经验丰富、能力强、热情高的供电业务专家,联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组织监管机构的相关人员到供电企业培训,提高监管能力。结合“12398”电力监管投诉情况,采用现场检查、走访用户、电话回访、召开座谈会、暗访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监管。三是重视整改,强化提高供电水平的目标。监管过程不仅强调发现问题,还强调帮助企业剖析出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要求企业从制度层面、技术层面及管理层面认真整改。建立督办制度,要求被检对象每月编印整改简报,总结当月整改情况,制定下一月整改计划,督促整改进度,促进企业整改。四是以点带面,提高监管的示范性及警示性。通过对“点”的解剖,总结好的制度、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共性特点,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促进“面”的提高。五是加强法律法规宣贯,提高企业服务意识。举办被检对象一线业务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加大《电力监管条例》、《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等电力监管法规的宣贯力度。定期与被检对象座谈,通报全国及南方区域供电监管情况,剖析存在问题并交流经验做法,提高企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目前,南方电监局已完成所有定点检查对象的初检和部分被检对象的复检工作,定点监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被检企业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供电市场行为明显规范,企业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服务内涵进一步丰富。 南方电监局开展的供电定点检查,是全国统一开展的供电专项检查的有效补充和深化,也是贯彻落实王旭东主席提出的“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为更好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推进南方区域电力事业科学发展,南方电监局将在电监会的领导下,不断克服困难,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手段,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进一步寻求供电监管的有效途径,并将供电日常监管的经验推广到调度等其他电力业务监管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