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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在广东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党组的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完善监管体制,探索创新监管机制,促进电力工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按照广东省委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我局党组认真组织、落实各项要求,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形成分析检查报告。 一、我局在推动电力监管和区域电力科学发展上形成了以下共识: 一是推动科学发展,必须在解放思想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传统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电力管理主要强调对管理对象的控制,管理主要是为了管住。我局成立后,彻底改变了传统体制条件下电力管理的做法,在监管工作实践中,牢固树立并大力践行“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准确把握监管和市场的关系,用市场的办法和手段解决电力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电力的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推动科学发展,必须在解放思想中破解工作难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我局在立足现有职能,全力完成各项监管工作任务的同时,充分利用地处广东改革开放前沿的优势,面对监管工作中不断出现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把社会关心、电力企业关注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针对电力供需变化和用户对服务的新要求,开展了调度的日常监管和定点监管、供电定点跟踪检查等,在监管手段和实现形式上不断探索、不断前进。三是推动科学发展,必须在解放思想中不断完善机制。传统电力管理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的力量,而不是依靠机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电力市场主体所有权关系呈现多元化,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健全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我局非常重视机制建设, 逐步摸索出一些在市场化条件下实施监管和促进电力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如“两个示范文本”实施备案、监管报告制度、安全、供电专项检查等制度机制,确保了对电力的有效监管,实现了监管目标。四是推动科学发展,必须在解放思想中提高自身素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到实处,关键要有一支适应科学发展的干部队伍作保证。多年的电力监管实践,特别是经过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和台风等自然灾害及奥运保电的锻炼,我局形成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团队精神。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我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拓宽自身建设的思路,不断加大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力度,特别是针对监管工作和促进区域电力科学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培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研究新问题,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监管和推动区域电力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影响和制约电力工业和电力监管工作科学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局党组紧紧抓住推进南方电力工业和监管事业科学发展这一主题,认真查找了影响和制约电力工业和电力监管科学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电网抵御和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低,与电力工业科学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今年初我国南方部分省区受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大面积停电,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严重影响。目前,南方区域电力系统在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存在以下两方面突出问题。一是电力系统结构方面的问题,包括电源结构不合理造成的结构性缺电,机组容量分布问题造成局部地区可靠性降低,电网远距离大容量送电对受端供电可靠性造成影响等。二是电力规划和应急管理机制方面的问题,包括高电压网架与地区电网规划欠缺协调,导致抵御突发运行情况适应能力不强,应急保安电源缺乏导致重要城市供电难以保障等; (二)电力市场化进程缓慢,与电力科学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自2002年进行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2004年,南方区域启动了电力市场建设工作,2005年进入模拟运行,但进程缓慢。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未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竞价上网,电力的发展运行仍大起大落,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机制未建立,一些用市场机制可以解决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比如广东省调峰调频性能优良的9E/9F机组在现有机制下无法维持其正常生存。 (三)电力行政执法难,与全面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创新体制机制的要求不相适应 一是电力法规与改革后的体制不相适应,电力监管法律地位不够明确。行政执法职能分散于政府多个部门,造成了电力监管执行权分散,影响了电力监管行政执法的有效性。二是电力监管机构没有专业的执法队伍,现有人员根本无法应对大量的行政执法工作,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案件查处不够有力,特别是查案手段和查清问题后对违法违规责任人处理权力有限,使电力监管行政执法无法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四是电力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四)监管人员不足,综合素质不够,与电力监管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随着电力监管领域的扩展和监管职能的增加,现有人员已明显不足,同时随着监管业务的深入开展,要求现有监管人员要具备多方面的专业素质和管理知识。从目前我局人员构成和知识结构看,干部专业知识结构与电力监管综合性、专业性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五)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与依法监管,监管为民的要求不相适应 面对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表面、轻深入的现象。深入调查研究少,忙于检查工作多;收集反映问题多,独立思考分析解剖问题少;泛泛听取意见多,认真协调解决问题少。对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主体的诉求,维护权益的紧迫感还不够强。平时与干部群众开诚布公的广泛交流探讨不够。对于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处室的年青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关心还不够。 以上主要问题是影响和制约电力工业和电力监管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障碍,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我们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够深刻,对监管理念和定位认识不全面,改革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直接关系,具体原因是: (一)电网抵御和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低的原因分析 客观上,一是这次冰冻雨雪灾害是百年一遇的、偶发性的灾害。二是电力规划与电力安全监管脱节,存在着制定规划的部门不监管电力安全,而分管电力安全的监管机构则没有电力规划的话语权,电力规划未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造成电网结构薄弱、电源布局不尽合理、抗灾能力不强,电力安全无法从源头上得到保障。三是电力应急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电力应急机构设置未健全,应急整体效率不高;电力应急指挥平台尚未建成,应急处置工作运转难以顺畅;重要用户应急保障措施不到位。 主观上,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够深刻。科学发展涵盖着电力安全问题,对南方发生如此大面积长时间的雨雪冰冻自然灾害造成电网损毁,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潜在风险认识不足,电力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还不够充分;二是电力规化有关单位对电网设计标准研究不够深入。当前电力工业进入大电网、大机组、高电压、高自动化阶段,电力系统复杂性明显增加,安全稳定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在生产运行中,电网稳定运行问题的形态已转变为多种问题并存的局面,一些影响安全的技术问题也未能通过畅通的渠道及时反馈到规划设计中,未在设计中得到修正,造成电网“先天不足”,抵御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危害的能力不强。 (二)电力市场建设受阻的原因分析 客观上,一是在体制上,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关部署和措施未能完全落实到位,原有的体制、机制和利益格局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调整,建设电力市场所需的外部环境和必要的配套机制未能有效建立。二是在供需关系上,从2002年起到今年年初,受电力供应持续紧张和一次能源市场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各方担心进行电力市场建设会影响电力的正常供应及推动用户侧电价上涨,造成社会不稳定,因此对电力市场建设存有疑虑。 主观上,在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主观努力还不够。市场化改革中牵涉政府部门、电力企业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困难大,问题多,对遇到的阻力认识不够,市场发育进展不快,对市场建设有理想化倾向,缺乏攻坚克难的精神。 (三)电力行政执法难的原因分析 客观上,一是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法规不完善。《电力法》及其配套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的修订工作缓慢,没有在《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中系统规定电力行政执法职权,而在垄断环节监管的行政执法方面显得更加薄弱,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不充分,严重影响了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电力稽查在处理涉及电力竞争、调度、关联交易、“三指定”、电费结算、电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时,存在着调查手段不多,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等问题制约,有些问题即使查清了,按目前的职责也难以下达处罚决定,致使电力稽查案件难于执行。三是没有电力行政执法队伍,现有人员数量与实际监管工作需要不配套,难以履行相应的监管行政执法职责。 主观上,一是思想上有畏难情绪。对监管理念和监管定位上,认识不够清晰,面对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和监管对象垄断庞大,面对不同背景的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地方企业一些违规行为,有的同志在执法中,工作缩手缩脚,一些应该监管的事情没有能有效地开展起来;二是监管队伍人员的执法综合素质和办案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监管人员不足,综合素质不够的原因分析 客观上,编制不足,难于承担繁重的监管任务。我局作为区域监管局,面对南方五省(区)数量巨大的电力市场主体,监管任务十分繁重,监管队伍人员少成为制约电力监管作用发挥的瓶颈因素。 主观上,一是干部能力素质与专业监管的要求不相适应。我局干部主要来自政府机关、电力企业和社会公开招聘,监管队伍中具备电力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现代监管理论,既懂法律法规,又懂经济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较少,监管队伍经验不足,应对和处理复杂监管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在繁重的监管工作中,工学矛盾比较突出,有的同志存在着“重工轻学”的现象。三是培训的方式方法简单,对干部的学习和培训抓得不紧,缺乏系统的、长远的培训计划和实实在在的措施,存在重业务技能培训,轻政策法规和综合素质的培训,影响了监管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的发挥。 (五)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原因分析 主要是主观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电力监管是一项新的事业,部分同志对电力监管的定位认识仍比较模糊,对“监管为民”理念的内涵和要求认识还不够深;二是由于一些监管职能不到位,监管手段有限,工作中遇到一些困难,部分同志对电力监管事业将来的发展信心不足;三是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思想还不够牢固,个别同志有自满思想,创新精神不足,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满足于把领导布置任务完成,工作标准不高,深入调研解决问题不够。 三、贯彻落实电力监管科学发展的思路及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观原因,党组班子经过学习,在思想认识上达成了共识,决心在广东省委和国家电监会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发展变化,及时把握电力供需形势,坚持和践行“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电力监管理念,把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电力安全、运行、经营和服务等环节的监管,提高监管实效。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不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更加关注电力系统安全,更加关注公众利益,更加关注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各项监管工作。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电力监管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南方区域电力工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领导电力监管事业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 (一)科学规划电源和电网,建立有效应急机制,提高系统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 一是科学规划电源的建设和布局。要充分挖掘南方地区现有的能源优势,加快发展水电、核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以清洁、环保、安全、高效的新电源不断优化能源结构。西电在广东电力平衡中,已从过去的有益补充、重要构成,到现在应该是基础部分,要及时明确其定位并从战略上予以进一步的重视。同时要根据一次能源分布,按照电网电压等级和供电区域,分层分区的合理规划电源建设方案,在负荷中心建设适当电源点,特别是中心城市应急电源的建设,提高各种灾害情况下重要城市、重要负荷的供电可靠性。 二是着力改善电网结构。要进一步完善保障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的措施,进一步增强重要城市、负荷中心抵御特大灾害和事故的能力。要重新评价和优化输电工程的设计标准和方法,依据各地实际气象情况实施区别化设计,提高电网防灾能力。此外应就输电线路的设计标准、技术问题、产品质量、技术改造等方面找出薄弱环节,采取相应对策,提高电网抗击严重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是要大力开展电力应急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电力应急组织体系、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快电力应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指挥能力,促进应急机制协调发展,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从加强预案管理,重视应急物资储备和开展人员应急知识培训三个方面加大应急工作力度。 (二)解放思想,敢为人先,积极探索和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化改革 一是深化大市场的理念,规范现有的市场交易秩序。深入分析厂网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消除不合理条款,加大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规范厂网交易。建立和规范电网企业间交易,包括跨省、跨区交易及省(区)内不同投资主体电网间的交易,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抓紧实施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及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促进电力系统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二是结合区域实际,积极发展以中长期合约交易为主、竞价交易为辅的市场模式。以大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为突破口,建立灵活的双边交易,形成多买多卖的双边交易格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三是适时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为电力市场建设探索经验。积极进行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推进包括电价形成机制、交易模式、对垄断环节监管等在内的综合性改革试点,为电力市场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以及管理方式上的配套政策及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是探索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和机制解决突出问题。探索通过实施两部制电价来解决广东省9E机组的出路问题;通过推动在政府框架下,市场主体签订“西电东送”长期购售电合同,确保广东省长期可靠的电力稳定供应和促进西部省份的电力连续外送。 (三)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真正发挥行政执法职能的作用 一是抓案件查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监管权威。不断完善12398投诉举报体系,给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提供一个顺畅反映诉求的渠道。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解决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加大查处电力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着力解决政府高度重视、行业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二是进一步健全电力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配套制度。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推动《电力法》等相关法规的修改,为电力监管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三是加强电力监管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加强电力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能力锻炼和作风培养,全面提高素质,建立一支懂业务,能力强,作风硬的电力执法队伍。 四是借助执纪执法部门(如纪检监察、检察、环保、审计、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的力量,强化电力稽查主体功能。 五是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聘请电力、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协助工作,解决专门问题,以弥补人员和力量的不足。 (四)继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加强电力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向上级建议完善组织体系。向电监会和有关部门建议,建立健全派出机构并适当增加派出机构人员编制,以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按照目前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建议我局编制增加到100人,切实解决制约电力监管作用发挥的瓶颈因素。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定期开展形势教育,引导、帮助全体干部职工认清当前电力监管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要求,消除思想障碍,扫除不良情绪,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努力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多作贡献。 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培训。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帮助全体干部职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要义、目标、基本要求的认识,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电力监管实践,解决电力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加强业务素质培训。坚持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业务知识,重点突出政策法规、现代监管理论和机关工作能力的培训。加强岗位轮换,充分考虑利用到电力企业调研、检查的机会,有计划安排干部进行跨处室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深入实际,改进作风 一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民主,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干部人事安排等,进一完善步集体决策机制,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水平。 二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在系统内广泛开展 “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教育,进一步统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增强信心,提升士气,保持队伍稳定。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电监会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 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研,深入了解南方区域电力工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研究和总结群众的探索成果和先进经验,及时调整监管工作思路,改进方式方法,工作中,要敢于探索,勇于创先,树立敢为人天下先的精神,推动市场建设。 五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认真对待,抓紧协调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大家解释清楚,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