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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在湖南长沙召开二〇〇九年电力监管统计年报和年度快报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会后,南方电监局积极做好前期工作,于11月16日向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有关发电企业发出《关于做好二〇〇九年电力监管统计年报和年度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方电监价财【2009】298号),要求各有关发电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关于二〇〇九年电力监管统计年报和年度快报的要求报送,不迟报、漏报、虚报。 南方电监局将按照及时、准确的原则,加大对电力企业监管统计年报及快报报送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要求电力企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完成一年一度的年报统计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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