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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电监会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广东、广西、海南三省电力企业于2010年1月26日分别在广州、南宁、海口分会场参加了电监会召开的贯彻落实《供电监管办法》电视电话会议。南方电网公司、广东、广西、海南三省电网公司及各地级市供电局相关负责人和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结束后,郭智局长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王野平副主席的讲话精神。二是《供电监管办法》在内容上有新的扩展,与原来的《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相比,内容上实现了定性到定量的转变,各单位要深入研究、充分领悟并吃透相关条文,以便更好地指导工作。三是要加大对《供电监管办法》的宣贯和培训力度。四是要认真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相关工作,要切实把工作做细,保证春节和“两会”期间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特别要保证人口密集的火车站、机场、码头等重要场所的正常供电。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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