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案例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
来源: 日期:200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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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南方电监局结合加快电力业务许可证审发工作的开展,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了南方日报7月18日刊登的“南山工商分局行政违法赔16万”的报道,并进行了讨论。
    大家认为,建立电力业务许可证制度,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产物,是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电力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始终坚持依法、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必须依据《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理条例》及电监会的有关规章,注重事实,调查取证,作出决定。同时,要坚持树立许可就是服务的理念,站在企业的角度为申请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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